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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可以赠与么?

250 2023-11-24 08:23 admin   手机版

一、农村房屋可以赠与么?

在农村我们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因为土地资源是国家的,是人们共有的。而不是某一个人私有的,但是我们在农村土地上面建房子之后,可以将农村房产进行赠与,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房屋赠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登记等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农村房屋宅基地周围产权归属?

1、农村土地的产权即所有权都归集体。村民个人宅基地只有使用权。

2、农村宅基地周围的土地,只要不在宅基地使用权证范围内,都由集体支配。

3、宅基地周围空地一直由房主使用,应该拥有使用权和用益物权,《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4、涉及农村土地纠纷,可以由村委会或司法所调解处理,或者向乡镇政府经营管理部门投诉。

三、农村房屋宅基地包括院坝吗?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包括院墙河坝,有些地方农村宅基地规划特别大(张庄村宅基地每家每户一亩地),因为那个时期收割、脱粒、晒谷需要地方,在我们这里以前(1995年土地调整)农村宅基地——七分地;正屋前面有箱屋(厨房,家家户户都烧柴火灶做饭)、有院墙,猪圈(农村基本上都喂猪),再前面还有脱粒、晒谷子的土场!

四、农村宅基地房屋能否买卖?

不可以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该条确立了宅基地所有权严格禁止买卖,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哑巴吃黄连了。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慎重考虑。

在生活中我们的农村房屋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只能适用于共同集体人员之间的流转,如果买卖的话也是无效的买卖。

五、承包农村房屋怎么申请宅基地?

农村申请宅基地去派出所办理。农村分户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办理时候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比如户口本、村委会证明材料、新成员家庭名单、分户申请单;如果是离婚的话则要携带离婚证书;由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会向国土部门报备,完成相关文件。

六、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规定?

规定:

1、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综合性房地产的房地产登记;

2、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不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资料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去办理;

3、违法用地无法确认登记的;

4、对有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完成地上房屋的补充调查后办理登记。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七、农村平整宅基地房屋补偿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

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二、农村宅基地补偿办法:

宅基地: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3、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4、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2、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3、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八、上海农村房屋翻新需要房屋检测么?

需要捡测具体如下1、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2、房屋安全检测

  3、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4、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公共建筑结构检测鉴定

  (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检测鉴定,改造、加层等检测鉴定,抗震鉴定等)

  构筑物(烟囱、水塔、冷却塔、通廊等)、检测鉴定桥梁检测鉴定、灾后(火灾、爆炸、地震及事故等)结构检测鉴定、结构振动检测及治理、结构安全监测

  5、房屋抗震能力检测

  6、房屋质量综合检测

  7、房屋其他类型检测

  8、各类灾后(雪灾、火灾、震灾)质量检测

九、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可以进行买卖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不过,农村房屋买卖要满足以下条件:

(1)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因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使用主体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向城镇居民或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村民转让农村住房和宅基地,那就违反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属性,应当认定无效。

(2)转让行为须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而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的申请、使用都需经集体经济组织审核同意。如果擅自转让农村住房和宅基地,未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应认定无效。

(3)农村房屋需与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长期以来,对于土地及地表建筑物在法律上的关系我国一直采用严格的“房地一致”原则,即"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模式。

(4)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我国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如果在集体已有住房和宅基地,那就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了,转让行为应认定无效。

十、农村宅基地房屋分割转让合法吗?

协议有效,因为他们是本村的经济组织成员。另外一户一宅的规定是针对如果把分配的宅基地房屋卖了,再去村集体申请不予批准的行政管理。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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