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被人家建房堵别人家路怎么维权?
在农村现在基本上都是一家挨着一家,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和矛盾,如果别人家建宅基地堵到路影响出行,有以下几种办法解决。
1.在别人建宅基地的时候,就应该能看到路被堵了,当时就应该让他们停工,不解决出行的问题是坚决不能盖的。
2.找村委会调解,目前农村的土地也是有登记备案的,如果是私自建设,村委会有权责令其停工。如果是村委会批准的,需要村委会解决出行的问题。
3.如村委会不能解决,需要找当地镇政府信访办投诉。
4.如镇政府不能解决,可以以妨碍他人出行为目的像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都是不是办法的办法,同在一起的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遇到问题了要积极的去解决,找一个折中的方案,如果事情闹大了就会影响和谐,这也是尽量不建议的。
二、宅基地纠纷要留多少米路出口
没有规定留路多少宽。
如果并排也是宅基地,而且地基连接,可以是公共墙,也可以相隔至少1米以上,前后则不行。一般来说,邻居土地纠纷如何解决:1、邻里之间关于土地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好的,可以找中间人协商,或者由村委会出面调解。2、不能自行协商好、调解好的,可以就土地争议提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乡镇政府无法处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对于宅基地的纠纷来讲,通常的问题都是所有权以及证明上的困难,所以总的来讲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个,也就是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宅基地的所有权人拿到宅基地的批准使用证明,这个过程是相对来讲比较困难的。
在宅基地的买卖过程当中,有很多很多的纠纷都来源于卖房的土地所有权的证明是无效的,或者是干脆就没有的。
除了这种情况之外,还有一种比较大的情况,就是由于农村对于房屋的建造以及改造的范围是比较大的,所以实际上的尺寸和宅基地上标明的尺寸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在买卖或者是以后再拆迁补偿和其他公用的情况下,想要知道实际尺寸到底是应该按照哪个标准,此时买卖双方甚至个人与国家之间就会产生纠纷。
三、请问一下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什么?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首先进行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
4、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5、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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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宅基地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宅基地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五、宅基地门口的路被别人侵占了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可以失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要求排除如碍);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户口所在村的村委会调解员出面调解;
3,上述都无效,或者效果不明显的,可以问宅基地所在地的人民法是起诉维权。
你门口远处都不属于你呢?近处属于你不让别人放东西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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