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老宅基地可以随意翻建吗?涉及到哪些方面呢?
如果我们的房屋出现破损,修复不能够解决安全隐患必须推掉重建的时候,相关部门会让你出据一个安全隐患的鉴定,我们可凭借鉴定证明文件向村集体及以上单位申请推掉重建的手续,这也是可以的。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如果建房申请人的户口属于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或者属于城市居民户口,那么则不能够拆旧建新。父母如果还健在那情况又不同,可向村集体提交翻建申请其存在的安全隐患;父母都不在了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自己再去翻建明显违背了国家强调的农村一户一宅规定。
老宅基地名义上他还是赋予给你自己的子女这边,只不过是变换了一下位置与方式让后人去继承。有时候两个孩子的情况下,你房屋面积肯定就会更多一些,然后你在另一边修缮了新房,占用了村集体的土地面积,你这边的老人的房屋老宅基地,老人百年之后他理所当然就要退出来。但是这只是鉴于,在房屋不能够居住的情况下,你不能够推倒重新来修建,你维修没问题的。即使你发现他有一点破旧,你就去维修,这个宅基地你就可以无限期使用,但你不可以把他推倒重建,所以房屋倒塌了宅基地就将不复存在。
你可以有房屋的居住权,也可以修缮,但是你不可以推倒重建,因为宅基地永远都是村集体所有,也不可以倒卖,直到房屋倒塌掉,因为宅基地原本就不属于私人。村集体将其收回是避免耕地出现被滥用的可能,他也可以将其恢复为耕地。如果子女的名义下没有宅基地是完全可以推掉重建,这需要向以村为单位逐级上报获得审批手续才可以实施。因为这就属于正常的宅基地获得方式,你没有占据多余土地资源是完全可行的。
1.可以。但必须要符合规定,不能随意翻建,主要是为了防止私自选址、适用耕地建房;避免宅基地面积超占;减少宅基地纠纷一方出现私搭乱建。
2、涉及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如果建房申请人的户口属于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或者属于城市居民户口,那么则不能够拆旧建新。父母如果还健在那情况又不同,可向村集体提交翻建申请其存在的安全隐患;父母都不在了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自己再去翻建明显违背了国家强调的农村一户一宅规定。
部分城镇居民喜欢到农村买民房,殊不知这些民房都是建在村集体土地上的。有了民房的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拥有民房的村民把民房卖掉后,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放弃了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宅基地的使用权已经交还给村集体。而且城镇居民买了民房也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一旦城镇居民把他们购买的民房拆掉,那么,就不能再进行翻修。此外,还有甲村村民到乙村购买民房的现象。因甲不是乙村民组织成员,故依照相关规定,甲同样无法拥有乙村民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甲将私下购买的乙村民组织成员的房屋拆除,也不能再进行翻修。
自家的老宅基地可以翻建,但是想要翻修必须要符合规定,不是随意翻建的,必须要符合国家政策,新建房或翻修老房子都需要审批,如果不审批就是违法行为。
各位高人,农村原有宅基地能翻建房屋吗
可以翻建,但是必须要符合地方建设规划,并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例如,《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就规定了,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可以实行规划许可管理,规划许可管理应当依据村庄规划进行。因此,再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为应当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一般程序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按具体要求实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
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翻建的宅基地房屋不能超过原来规定的面积,否则就是非法占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可以!需要到国土局备案,超出面积需要批准.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