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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户一个宅基地怎么分?

170 2023-02-15 11:36 长孙桦   手机版

一、农村分户一个宅基地怎么分?

1、你们家虽然有三姐妹,但只有你一个孩子是农村户口,按规定你应该跟你父母共同申请一处宅基地,不得单独分户申请。不过, 如果你家现有宅基地面积总和未超过地方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你们可再申请一处宅基地或向本村村民购买一处宅基地(地和房一起买)。

2、耕地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大概还有10年到期,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或调整承包地。如果分户了,你们可按人口平分土地, 第二轮承包到期后,你们可按户承包耕地。

3、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按《继承法》的规定,你父母百年之后,包括你、你姐姐、弟弟在内的法定继承人,都能继承你父母的房屋。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

(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

,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

(2)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3)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如果你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给予你姐姐和弟弟房屋补偿款,获得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

二、我可以申请分户批宅基地吗?

可以的,只要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依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未婚不能申报。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当然可以的需要办手续的喔

农村村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三、一个儿子,已分户,能不能申请宅基地

这个看你分家的时候是怎么分的,如果他没有要其他人要了,就不能申请

四、农村兄弟分家,宅基地问题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分家就是分家,与继承没有任何关系,原则立场问题你不能混淆。你们那里分家不可能搞特殊,分家以后县政府还要对分以后的宅基地进行各自审批,你为什么避而不谈,“分家后房地产处理”违反国家政策,不值一提。根据土地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县政府随时可以严格执行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就看县政府是不是开展这项工作了,政府除了能够批准宅基地,还可以不批准或者收回宅基地,就看当事人的家庭符合什么规定了

五、分了户可以申请新宅基地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你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新宅基地的,如果你认为不合理,可以向乡镇府提起行政复议

六、如果是农村户口可以申请分户批宅基地吗

符合条件可以,比如兄弟好几个。其中没有房子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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