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十年前我卖掉了农村的房屋:现在宅基地应该归谁
你这人品德不好,当初是买卖什么你肯定清楚,现在你不能说仅仅是卖房子,两种情况的价格差距可不小。宅基地实行审批制度,而且以后随时可以重新审批,当然会把户籍登记的家庭列为第一审批对象
二、房子卖了宅基地证是我们的名字,请问宅基地归谁
你如果敢说卖,那么政府就会取消你们的使用权,不要自己和自己找别扭。如果有纠纷,依据现在的法律是可以解决的,按照你说的,你们肯定还有其他宅基地,这样你们可能不符合一户一地规定,就不可能是你们的了
三、四十年前房屋卖给别人拆迁走后现该宅基地属于谁?我父辈在一九七二年将自己房屋卖给别人,别人将房屋拆迁
按照现行政策,各地对宅基地的划分范围不尽相同,如南方有的地方宅基地范围就是指房屋占地面积,在北方有些地方是包括庭院的,如果你那地方宅基地包括庭院等,宅基地使用证上有标明的,那么宅基地可以要求补偿,宅基地面积中包括房屋占地面积,它是指土地的使用面积,与房屋面积是两回事,房屋面积是指房屋的建筑面积,如果房屋是多层的,房屋的建筑面积为房屋占地面积×层数,并且房屋面积的补偿标准与土地面积的补偿标准是不同,具体各地都有一套拆迁补偿标准,并且经过估价机构估价,拆迁时会按估价报告与你们协商的
四、农村老房子卖给他人之后,宅基地是否仍归自己所有
物权法“地随房走”你去认识一下,如果天下都如你这么想,卖了房占着地基,那你当初就给人家下了一个陷阱。这样的行为是非常的缺德,请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是,先问心自问一下,自己当初的本意是怎么样的吧~~
五、村里的房子卖掉,之后我还享有原宅基地资格权吗
一,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的地上筑物属于个人所有,当事人可以就地上建筑物行使使用权和处置权。但是对于宅基地,没有所有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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