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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儿媳有份吗

265 2023-01-20 23:36 施惠   手机版

一、农村宅基地儿媳有份吗

不是。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但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一是用途限制。对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依法经过批准。二是面积限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法律限制。农村农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

1.前提条件是地上必须有房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去世父母的房屋作为遗产,是可以被子女继承的,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子女继承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在《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中就有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所以,如果只是一块空的宅基地,并没有盖好房子,那么也就无法继承宅基地这块土地。

2.身份为直系亲缘关系人

继承人的身份必须是直系亲缘关系人。宅基地使用权设定的目的是为了给农民基本的生活资料、生活保障和居住条件。

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就是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不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当然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也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非亲缘关系人,是不能通过遗赠的方式取得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

不能过户到你丈夫的名字上,除非你丈夫符合发给宅基地的条件

四、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谁的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所以你已经是非农业户口村集体依法收回土地不过有得赔偿。你不是在城镇住户口在农村而是户口正在城镇所以你依照26条第2款第3款处理,第一款你不用理了。

六、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自然人只享有使用权。您所说的过道只是作为公共用地,不是个人的,您也是不得专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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