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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继承的宅基地村委有权收回吗

122 2023-01-18 10:11 长孙翠   手机版

一、无人继承的宅基地村委有权收回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是不继承的,但在实践中,有继承人的可以继续使用,若没有继承人的由村委会收回。

二、户籍迁出农村,村委是否有权收回我的宅基地

一般,是以户籍来确定是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而农村宅基地的分配的依据,则散见于一些规章,没有法律,“小产权房”就是这方面的例子。诉讼方面,你可以参阅这几年的一些判决书:1 北京的,涉及“小产权房”;2 济南的,是考走的大学生是否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机关的意见是明确的,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在农村拥有宅基地。

三、村民死后宅基地没有继承人 村委可否收回并拍卖

收回是必须的,但是是依法再次发放,为了公平可以竞拍,但是钱款应该明白使用,否则有可能让村干部沾光

四、宅基地这几种情况可能被村收回,继承需要这些条件

为使村民生活有保障,凡是户口属于农村集体的人,都可以免费申请宅基地。但是这不代表着可以一直拥有这块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在以下5种情况下会被无偿收回。

1、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

宅基地作为村民生活基本资料,村民可以无限期免费使用,但仅限于居住,若村民擅自在宅基地上面建工厂或将在基地作为其他商业生产资料使用,则会被村集体无偿收回。

2、“一户一宅”之外多出的宅基地

“一户一宅”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原则,在农村,部分村民有“一户多宅”的情况,这样既不符合宅基地使用原则,对其他村民也不公平。今年,国家将收回农民超出范围的宅基地,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收回的,户主须缴纳给村集体一部分资金。

3、房屋倒塌超过两年或宅基地被长时间闲置

随着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城市,离开农村比较早的村民在城市已经安家,老家的房子一直没人管,导致房屋倒塌,若倒塌时间超过两年,或者宅基地长时间空闲没有建房屋,这两种情况则视为不再需要宅基地,村集体将无偿收回宅基地。

4、继承人的户口不在农村

前些年人们热衷于“农转非”,很多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户口迁出后不再属于村集体,也就享受不到使用宅基地的福利。农村老人去世后人,若继承人的户口不在农村,村集体会无偿收回宅基地。

5、超出规定面积

目前,土地确权的工作已经步入收尾阶段,一部分地区的农民也已经提前一步拿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农房产权证书,相信在2017年底将会全面完成土地确权这一宏伟目标。众所周知,土地确权的目的是为了三权分置,明确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及使用权,进一步的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据此,有专业人士预计在土地确权的工作开展完成以后,农民土地的价值将会大幅度的攀升。

据了解,现如今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实行的是“地随房走”的政策,即子女在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之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一同随房屋转受给继承人。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可以依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进行处理,子女也并不是想当然的就可以继承父母遗留的房屋。因为,一旦出现下列这些情况之一者,将不可再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1、子女户口已迁出,不属于集体成员者将无法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一般情况下,房屋已经完成确权,而其子女由于在城市生活,已经把户口迁出,将导致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依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2、子女未和父母一同生活且子女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申请条件,这种情况下,也不可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目前,宅基地资源紧缺,很多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农户还没有享有宅基地,所以,为了保护集体其他成员的利益不受侵害,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子女不可继承其父母的宅基地。

3、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其子女不可继承。

依照2017年最新的宅基地政策,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收回,所以,将要被集体收回的宅基地,其子女是没有办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4、超出宅基地标准使用面积的部分不可继承。

依据《土地管理办法》,我国农村的宅基地遵循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且对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是有严格要求的。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农村家庭的宅基地都是超标使用的,而在此次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中,超标的部分将不予确权,所以,超标部分也将不可继承。

5、违规使用的宅基地,将会被强制收回,不可继承。

目前,很多宅基地也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而在土地确权之后,违规使用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强制收回,所以,宅基地继承便无从谈起。

总之,在上述这些情况下,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可继承的,现实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的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

五、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可收回

土地法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村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无偿收回~

六、村委会收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需办哪些手续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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