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农村自建房新政策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管理办法标准还在试运行期间,只在四个县试点实施,预计2021年将会出现全省的管理办法,目前试点实施标准是这样的:
1、每户宅基地面积不查过:
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平原地区:167平方米;
人均耕地一亩以下的平原地区:134平方米;
山区、丘陵区:200平方米以下。
2、楼层要求:
村民自建房不规划三层以上住宅;
确实需要建设三层以上或者地下室的,必须经村级组织同意,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
3、开工:
村民自建住房未经现场开工查验的,不得开工;
同意村民自建住房开工建设的,乡镇政府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机构进行现场开工查验。面积超标的将禁止建设。
二、河南农村自建房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以下统称自建住房)管理,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村民自建住房及其管理,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原则上不超过三层
在规划编制方面,《办法》明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要在村庄规划中对村民自建住房标准作出统一安排,原则上以不超过三层的低层住宅为主,不规划建设三层以上的住房。确需建设三层以上住房的,要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
优先审批使用村庄空闲宅基地 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
在宅基地申请审批方面,《办法》规定,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村民填写《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乡镇政府要建立一个窗口受理申请,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的管理工作。收到村级申请后,乡镇政府明确的机构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房屋建设管理等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原则上优先审批使用村庄空闲宅基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出具联审联批意见并绘制宅基地坐标平面位置图。
村民自建住房未经现场开工查验的不得开工
在建房管理方面,《办法》指出,村民要在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向乡镇政府提交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人员信息、质量安全承诺书等资料,乡镇政府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开工。同意村民自建住房开工建设的,乡镇政府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机构进行现场开工查验,确定建房位置;村民自建住房未经现场开工查验的,不得开工。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形成检查记录。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阻碍。
此外,《办法》还要求,建立省市指导、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机制。乡镇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相关手续,不得违规收取费用;对在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审批、监管、执法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三、河南省自建房
1、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村房屋。比如村五保户的农房。
2、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这种情况宅基地不可继承予以回收,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
3、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房。农民进城落户后除非自愿放弃宅基地,否则还拥有农村房屋所有权,但不允许翻修,房屋一经倒塌后予以回收。
4、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房。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不得超过300平米,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5、一户多宅的农房。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原则,除非合法继承以及正常分户,多余的住宅予以回收,这主要是针对滥用职权的村干部。
6、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农房。部分农村房屋并未建造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占用农村耕地坡地等,触犯了国家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规定,此类农村房屋予以回收。
7、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农村房屋。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监控严格,宅基地不可自由买卖,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房,一经查实予以回收,这也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
8、长时间闲置导致坍塌的农房。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就会被回收,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
9、闲置和荒废宅基地上翻建的农房。在空闲和荒废宅基地再翻建农房的,不被国家允许,一经发现予以回收。
10、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补偿和安置的。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四、河南地区农村自建楼房
2021年农村旧房改造政策是怎样的?
1.建房申请人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所以如果建房申请人的户口属于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或者属于城市居民户口,那么则不能够拆旧建新。
2.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目前我国在农村推行的都是一户一宅政策,农民朋友想要在农村建房,就必须要满足农村一户一宅的条件。
3.必须要拥有宅基地及房屋证书
对于农民朋友而言拆除老房,修建新房,可以避免申请宅基地这一复杂流程,不过农民朋友必须要依靠宅基地以及房屋证书来证明该处宅基地以及房屋所有权是属于自己所有,否则将无法建房。如果农民朋友缺少这两项证书,可以要当地村集体组织开具证明。
3.不能超出规定面积
各个省份对于宅基地面积都有规定,如果原来的旧房宅基地面积超出地方规定的最大面积,那么建新时候必须按照规定面积进行建房,否则会面临罚款,或者是缴纳超出面积租金,严重的会面临拆除。
4.得到合理审批手续
拆旧建新要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要取得各种证件,首先是宅基地使用权,其次获得建设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等证件,才可以建新。未经合法的审批手续,私自翻建房屋严格来说属于违法建筑,可能面临罚款或者被拆除的下场。
5.不得超过规定楼层
现在很多人在农村修房,为了看起来气派和美观,有些人将房屋建到三四层,需注意的是如果你的房子楼层达到一定高度时,可能存在很大的危险性,房屋也可能面临被拆掉的风险。
五、河南出台村民自建住房政策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21〕4号)第二章规划编制中规定,各地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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