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明确指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指导思想所明确的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基本方向、根本要求,使人们豁然开朗。 决定紧扣时代脉搏、顺应人民期待,用鼓舞人心又求真务实的笔触,勾勒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辉煌前景: ――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 ――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这6个方面的基本目标任务,涵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符合实际、积极稳妥,振奋人心、催人奋进。 决定在总结农村工作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时期农村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遵循的5项重大原则: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这是视野开阔、直面挑战的行动纲领―― 我国农村30年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如大潮涌动,汇聚于决定的字里行间。决定用高度凝练的语言,从5个层次概括了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从4个方面阐明了农村改革发展对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要贡献,概括了30年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的5条基本经验。 决定深刻分析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深入剖析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农村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农村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等方面,条分缕析地指出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突出强调了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决定提炼的这3个“最需要”,振聋发聩、令人警醒。 对历史方位的准确把握,是作出战略决策的前提和基础。“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一个“发展阶段”、一个“关键时刻”、一个“重要时期”的科学判断,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我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关键环节和突出矛盾,有着深刻、透彻的认识和把握,意味着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意义更加重大、时机更加紧迫、任务更加繁重。 这是充满改革、创新精神的“路线图”――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决定设计的六大制度建设,为农村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个“长久不变”、两个“转变”,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明了方向;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内涵、原则,明确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原则要求;从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农业补贴制度等方面,对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提出新要求;从政策支持、放宽准入等方面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新举措;对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作出新部署……决定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总要求,对六大制度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充满了一个个新论断、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 这是前瞻务实、富有可操作性的工作部署―― 决定提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要求、总体思路、重大举措,明确提出抓紧实施粮食战略工程,推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加快落实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以县为单位集中投入、整体开发,今年起组织实施。 决定从4个方面提出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措施,从9个方面部署了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出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攻方向和政策举措,提出了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作出了具体安排。 一项项周密细致的政策,一个个引人关注的亮点―― 决定从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等8个方面,对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作出新部署,强调要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决定最后一部分的表述言简意赅、充满新意。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的重要论述,更是引人注目。 一幅美好宏伟蓝图――决定顺应8亿农民的新期待,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重大安排,反映农民心声、符合农民意愿、代表农民利益 2008年的金秋,当丰收的馨香再次飘拂神州大地,8亿农民共同展望着一幅未来生活的美好蓝图。 土地承包关系能不能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流转?国家的补贴可不可涨一点、粮食价格能不能提一点、农资价格上涨会不会得到弥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能不能快一点?……这些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一个个实际问题,既是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也是广大农民日想夜盼的强烈愿望。 “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决定中的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当前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也是贯穿决定全篇的指导思想。决定顺应8亿农民的新期待,针对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出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举措、安排。 ――目标任务中唯一的量化指标:农民人均纯收入12年实现倍增。 决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这就意味着,经过努力,12年后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将达到8300元左右,经过努力可以达到更高水平。对渴盼增收的广大农民而言,这个“真金白银”的数字无疑是重大实惠。 ――创新体制机制:既给农民吃“定心丸”,又为农村发展注入新活力。 决定明确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决定明确回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明确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并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近年来,因为征地中违法违规行为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决定强调,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一字之差:细微之处传递强烈政策信号。 细心的人们注意到,决定强调要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与此前沿用的“支农惠农政策”相比,细微的调整,却让人们看到了中央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政策取向。 多种粮的农民每年获得的补贴有望获得较大幅度的增长――决定明确要求,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 农资价格上涨给农民带来的负担有望得到弥补――决定醒目地提出,要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谷贱伤农”现象有望得到缓解――决定作出部署,要针对农业市场风险较大的特点,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农民群众贷款难、农村金融“失血”的状况有望得到改观――决定提出两个实招,一是在政策支持上实行倾斜,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明确提出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二是在放宽准入方面,将在加强监管和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前提下,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些措施无疑将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亿万农民工有望过上更舒心的日子――决定特别强调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要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情牵百姓多思谋,心系民瘼有良策。 ――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 ――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5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乡镇通油(水泥)路,进而普遍实现行政村通油(水泥)路。 ――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2800多万农民群众将因此得到更有力的扶持。 ――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 一项项具体政策,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领域,给亿万农民带来新的希望。 回眸30年前,改革的巨轮首先从农村破冰; 纵观30年间,辽阔的乡村发生历史性巨变。 展望未来,完全可以相信,随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贯彻落实,我国广袤的农村必将发生更宏伟的发展,广大农民群众必将迎来更美好的明天。 (记者张宿堂、孙承斌、陈二厚、李亚杰)问题简单!!没挑战性!!!!!!!!!!
《政府工作报告》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作出了部署,提出了明确任务,要求“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这些改革既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也直接触及农村上层建筑变革,比取消农业税更深刻、更艰难。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第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迫切需要。在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在我国实行了长达2600多年的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取消了原先336亿元的农业税赋,而且取消了714亿元的乡统筹村提留和农村教育集资,还取消了种种不合理收费,农民得到了很大的实惠。按理说,取消了农业税,农民的各种不合理负担也都应该取消了,但实际情况并非这么乐观。千万不能以为农业税取消后,农民负担问题就解决了。从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目前一些地方农村教育、计划生育、用水用电、修建道路、农民建房、农民外出务工等领域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仍然存在;越权审批涉农收费项目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强行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一再发生;一些乡镇为了解决税费改革以后的财政收支缺口,出现了用行政办法大搞招商引资和以举债弥补经费缺口的现象。如果不及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下决心解决“食之者众”和转变政府职能这两个根本性问题,势必是“税取消了、费又来了”,农民负担就会加重,就会失信于民。我国历史上几次大的赋税制度改革,从隋唐的“租庸调”、“两税法”,到明清的“一条鞭法”、“摊丁入亩”,之所以都没能跳出周而复始的“黄宗羲定律”,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税制改革后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从历史和现实出发,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部取消农业税并不意味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任务已经完成。只有下决心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才能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的减负成果。 第二,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关键所在。为保证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需要,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逐年增加了对基层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从2006年起,国家财政将安排支出103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每年将达到780多亿元,地方财政每年将安排支出250多亿元。尽管如此,由于转移支付的标准和额度留有缺口,而且没有考虑到近年来乡镇经费刚性支出大幅度增长的因素,在不少地方取消农业税势必给基层财政收支平衡造成压力。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将会带来两种严重后果:要么是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卷土重来,农民负担出现反弹,要么是基层组织难以正常运转,无法履行应尽的职责。解决好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减轻基层财政支出压力,做到减人减事减支;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和乡镇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有效机制,使乡镇财政收入能够随国家整体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必须明确,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目的和出发点,既是为了巩固减负成果,也是为了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农村综合改革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不能以减少对“三农”的服务为代价。乡镇机构该履行的职能、该提供的服务,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逐步加强。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有利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工作基础。中央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作出了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制定了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方针,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在,我国综合国力明显提升,国家财政收入明显增加,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承受能力明显增强,已经有条件推进以前多年想改而未能付诸实施的改革。农民盼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各级政府支持农村综合改革,社会各界关心农村综合改革,共同构成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一些地方进行了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进展,探索了一些路子,积累了一些经验,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认真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的做法和经验,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重点,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精简人员和机构,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保证各项农业社会化服务正常开展。二是加大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经费保障责任。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使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三是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办法。改革县乡财政的管理方式,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等改革试点。按照公共财政原则,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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