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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合同未到期,要拆迁如何赔偿?

203 2024-11-08 00:26 admin   手机版

一、商铺合同未到期,要拆迁如何赔偿?

北京英淇拆迁律师解读:哪些情况下承租人能获得拆迁补偿?

一、承租人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1、合法营业执照

店铺拆迁,商家要想获得赔偿肯定要保证经营活动是合法的,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且执照上的登记地址要与经营地址一致,为现在要拆迁的地址。

如果被拆迁房屋注册地不是营业执照所标明的地点,一般征收方不按企业标准赔偿。有的企业,办公面积毕竟大,但是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写的面积少,因此在拆迁时候,往往拆迁人不给予认定实际的营业面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注册的时候面积一定不要少报。

2、正常纳税

在商铺拆迁时,如果上商家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记录,也会使该商铺很难获得合理的补偿。

3、在承租期内

依照法律规定,承租期内的租户有权获得自己应有部分的拆迁补偿。

4、租赁的房屋是“合法建筑”

所谓合法建筑,是指依照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前已经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施工后补办了相关批准证书、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利构筑物。如果房东随便在哪儿盖个房子,没有房产证明,现实中单凭房子来要求拆迁补偿是不合理的。

那么证件不齐的房屋是不是一定是违法建筑呢?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需要依据严格的程序来认证。比如因为历史原因,农村存在许多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但是也不可以当成违建进行拆除。

二、拆迁人不与承租人谈补偿问题怎么办?如何维权?

往往拆迁过程中,拆迁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都说承租人不是房主,不是被拆迁人,不找承租人谈,甚至不理承租人呢?这确实是在现实拆迁过程会遇到的麻烦,承租人应该如何维权呢?

承租人争取拆迁补偿有两种途径,首先向拆迁部门主张,这样你能有保证。如果向房主主张保障性不强。所以企业要抓紧时机,在房主未签订补偿协议前出击维权。要积极参与到房东和拆迁人的谈判中,给拆迁方和出租方施加足够的压力。还可以利用诉讼,具体主张的方式是个复杂的过程,设计到连环诉讼,组合诉讼。对此企业一定要重视早早准备相关证据,找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主张权利。

三、如果承租期限已满却没有续签合同,但却一直按时交租金,承租人能否获取征收拆迁补偿?

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特别是承租期限较长的情况,房东和承租人出于一种信任,不再以续签合同的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是以口头形式或者按期支付租金的行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中,都说明承租人是有权获得征收补偿。

北京英淇律师提醒您,若您也存在此种情况,一定要多加防范,承租人要有证据意识,要保留原租赁合同、租金转账记录等和合同有效相关的证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的拆迁征收律师,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二、西安新房村拆迁赔偿方案?

如果不要房的话,每平米12000元。

三、政府拆迁 商铺合同未到期 房东应该怎么赔偿?

匿名用户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这是规定。不过你们的合同如果已经约定如遇政府拆迁,合同自行作废。你只能先撤销合同,再要求赔偿。看着是不是有点绕口啊

四、我租的商铺拆迁,我会得到赔偿吗?

当然有补偿了。如果您拆迁的承租商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其中,(二)(三)您可以主张。在实践中,拆迁方一般会把这些补偿给产权人。但是,你和产权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如果租赁期没到,你当然可以主张这部分相应的补偿。

五、西安今年拆迁改造20城中村有哪些?

目前,西安180多个“城中村”中的57个已完成立项,今年将启动改造,分别是: 新城区:南张村、三府湾、八府庄; 碑林区:北沙坡、祭台、白庙、仁义、西何家村、边家村、南郭村、旅馆村、南沙坡、永宁、草场坡; 莲湖区:任家口、大马路、新桃园、十里铺、西关村、潘家村、北关村、红庙坡、北火巷; 雁塔区:南姜、庙坡头、长延堡、西三爻堡、东三爻、辛家坡、丁家村、东三爻堡、杨家村、田家湾、郝家村、延北村、西等驾坡村、西八里、新小寨、西三爻、东姜、南寨子、二府庄; 未央区:张家堡、新房村、石家村、杜家堡、草店村、坑底寨、薛家寨、北沙口、刘南、八家堡; 灞桥区:枣园刘、梁家街、苏王村、北舍村、李家堡村。

六、西安高新区现在是怎么赔偿拆迁城中村的?都有哪些政策?

一、2017年西安城中村拆迁的规定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行政区域内的棚户区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质量差、年久失修、安全隐患大(包括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的危旧房屋),使用功能、配套设施不完善的住宅区域。

包括国有土地上棚户区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

第四条棚户区改造应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积极推进,统筹兼顾、分类实施,依法征收、安置先行”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棚改办)是本市棚户区改造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棚户区改造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市棚改办设立的派出机构,负责与棚户区改造相关的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六条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棚改办)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棚改办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产业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以下简称开发区)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其管委会负责,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开发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制工作,由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条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经营企业,应当配合、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九条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涉及的人口、土地统计数据以所在区公安机关、国土部门提供的基本情况表为准。户口迁出集体土地上棚户区的在校学生、服役士兵、服刑人员在改造时享受村民同等待遇,其他非农户籍人员不享受村民同等待遇,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棚户区改造应当以政府投资为主。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以依法成立改造建设公司,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融资和安置项目建设工作。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民间资本作为投资主体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与确定的投资主体签订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投资数额、改造规模、协议解除条款等。

二、西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依据《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二十条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下列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的,征收范围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当依据本地城市规划提供征收范围内或就近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信用管理、估价技术标准、估 价纠纷等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 20%给予补贴。

第二十四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应由同一家房地 产价格评估机构选用同一估价时点,采用相同价值内涵及技术路线进行评估。

第二十五条 征收公有房屋的,应当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被征收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征收前 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城中村改造的意义

旧城区和“城中村”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等原因,规划管理无序,布局结构混乱,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治安计生等问题突出,道路泥泞、污水横流、垃圾成堆、供水电力通讯杂乱等现象严重,极大地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影响了城市的整体面貌。

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千秋工程。

城中村改造后将会给村民(居民)带来什么好处:

1、环境的改变:城中村高起点、高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居住与商业办公兼容,各种市政配套设施齐全,绿化、净化、美化达到有关要求。

2、住房条件的改变:旧房换成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结构合理,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等居住配套设施齐全的新房。

3、房产价值的改变:村民住宅转变为证件齐全的商品房。这些房产可以进行租赁、自住或出售,提高经济收入。

4、村民个人收入的改变:城中村改变后将成为功能齐全的综合区域,蕴含着巨大商机,将会给安置在该区域内的村民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同时为村民从事第三产业提供良好的区位优势,村民个人收入将大大提高。

由于环境的改变、住房条件的改变、区域优势及房产价值的提升、居住人群层次的提高,将会使村民的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和经营方式得到改变,从而使村民的经济收入、文明程度、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对“2017年西安城中村拆迁的规定”问题进行的解答,西安进行城中村改造时,可以依据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城中村改造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

七、城中村拆迁法律规定

城中村拆迁是中国城市快速发展下的一项重要任务。城中村作为大城市中存活的老旧住宅区,面临着多方面的问题,拆迁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手段。

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

对于城中村拆迁,我国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以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城中村拆迁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合理原则:在城中村拆迁中,政府应当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 保护弱势群体原则:政府在拆迁中应当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3. 依法操作原则:城中村拆迁需要依法进行,所有的拆迁行为都要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合法程序。

法律规定的程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城中村拆迁一般经历以下程序:

  1. 拆迁方案制定: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拆迁方案,并公示告知拆迁户。
  2. 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政府与拆迁户进行补偿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关协议。
  3. 拆迁实施: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拆迁实施,保障拆迁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4. 补偿支付:政府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拆迁补偿款。

以上程序均需要依法进行,并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规定的权益保障

城中村拆迁法律规定了拆迁户的权益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住房补偿:政府给予拆迁户相应的住房补偿,确保拆迁户在拆迁后有合理的住房安置。
  2. 经济补偿:政府根据拆迁户的房屋面积、房龄等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3. 工作安置:政府积极协调,为拆迁户提供合适的工作安置,确保其生活稳定。
  4. 社会救助:对于弱势群体,政府提供相应的社会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

以上保障措施旨在确保拆迁户的权益不受侵犯,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新生活。

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在城中村拆迁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违法行为,例如:

  • 暴力拆迁:有些拆迁人员在拆迁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侵犯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 低价收购:一些开发商利用拆迁户的无知,低价收购其房屋,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 强制拆迁:政府利用行政手段,违法进行拆迁,侵犯了拆迁户的权益。

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的完善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城中村拆迁法律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 补偿标准不公平:现行的补偿标准只能满足拆迁户基本需求,对于其原有权益的保护仍存在不足。
  • 程序复杂繁琐:拆迁的程序繁琐,导致拆迁过程耗时较长,影响了拆迁工作的进度。
  • 权益保护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对拆迁户的权益保护不到位,导致部分拆迁户在拆迁后的生活中遇到困难。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中村拆迁的法律规定,以更好地保障拆迁户的权益。

结语

城中村拆迁是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我国的法律对城中村拆迁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保障了拆迁户的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以提高拆迁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只有依法进行城中村拆迁,才能真正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

八、西安5年内城中村不拆迁名单?

赔钱了算了,回家了

那你说设置这种房子可以是这种房子住着舒服

九、商铺拆迁的补偿?

商铺拆迁租户没有赔偿,房屋拆迁所讲的赔偿是指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人,与租户无关。获得赔偿,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一是房屋的赔偿款;二是房东合同违约的赔偿款。 相对于前者,租户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获得的,这是给房东的拆迁补偿款有身份属性;房东的违约补偿款,一般也很难获得,因为拆迁属于政府行为,但如果房东恶意隐瞒这个信息,可以告房东,但是也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十、村里买的没有产权的商铺遇上拆迁如何赔偿?

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店面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有四项: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包括房屋补偿金等。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云合专业律师网律师咨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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