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房改造税收优惠政策?
(1)市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改建程序,其应交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将拆迁成本作为公开出让的底价,避免零星开发,保证项目拆迁安置工作按计划实施4:6的比例分配,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
(2)市房产部门负责全市危房调查、鉴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改造范围内的危房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40%,经研究、公正,切实简化危房改造项目审批程序。
(3)危房改造项目的公开供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市土地中心具体运作。对项目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出让的底价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具体危房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测算确定(拆迁成本计入出让底价)。
(4)公开出让所获得的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扣除拆迁成本等费用后,剩余土地增收益部分由市、区财政部门按4:6的比例分配,专项用于危房改造。
二、深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有哪些?
2020年对于企业和财务人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政策频出,会计们应接不暇,一个政策还没熟悉,另一个政策又出来了,搞的会计们焦头烂额,但针对企业优惠政策红包,教育费附加、地教、水利基金、残保,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你都享受了吗?小易针对优惠政策做了梳理总结,一起来看看吧,建议收藏哦~
0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
未超限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来看两个案例:
例1:
A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到3月销售货物10万元,提供服务10万元,销售不动产2万元。合计销售额为22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例2:
B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到3月销售货物10万元,提供服务15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35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5万元,因此,销售额25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正常纳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例:
2020年1季度,某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取得建筑服务收入5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30万元,则该小规模纳税人当季扣除分包款后的销售额为2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当季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4、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例:
张某出租学区房一套,2020年每月租金5万,租期一年,一次性收取租金60万元。
解析:
张某一次性收取租金60万元,在租赁期12个月内平均分摊,月租金收入5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02
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政策
享受主体
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
1、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原先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自2017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条件
1、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缴纳义务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
2、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小微企业,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且享受期限仅限于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税点点
国内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以及确保税务筹划效果的落地执行和管理的平台。税点点致力于打造链接优惠政策、上下游资源和中小微企业,业务财税管理综合体的服务产品,并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下的员工(自由职业者)高个税、企业高所得税问题,实现中小微企业可以长期、稳定、无风险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长远目标。
三、什么叫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流程?
好听的叫城中村改造,难听的就是强制拆迁,把你们的土地卖给开发商,把你们的房子拆了重新盖楼房,改造个屁啊
四、城中村改造产业前景
城中村改造产业前景
近年来,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备受关注。城中村改造产业前景也日渐清晰,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和开发商的目光。这一领域的发展潜力巨大,带来了新的商机和挑战。
城中村改造的背景
城中村改造是指对城市中存在的老旧、拥挤、危险、无序的城中村进行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改善城市景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的存在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瓶颈和障碍,需要通过改造来解决现存问题。
城中村改造产业的现状
目前,城中村改造产业涉及建筑设计、施工、装修、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各种创新技术和理念不断涌现,为城中村改造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政府也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促进城中村改造产业的健康发展。
城中村改造产业不仅解决了城市更新的问题,也为市场提供了新的增长点和发展机遇。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机构加入到这一领域,竞争也变得更加激烈。城中村改造产业前景充满着无限的可能性。
城中村改造产业的前景分析
从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城中村改造产业前景广阔。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品质要求的提高,城中村改造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同时,政府对城中村改造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为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另外,城中村改造产业还受益于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影响。国际经验和先进技术的引入,促使国内城中村改造产业不断创新和提升,拓展了发展空间。未来,城中村改造产业有望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城中村改造产业的发展趋势
在未来的发展中,城中村改造产业将呈现出几个明显的发展趋势。首先,产业会更加注重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实施。其次,智能科技将广泛应用于城中村改造中,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同时,城中村改造产业还将加强与金融、保险等行业的合作,拓宽资金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此外,与文化创意产业的结合也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为城中村赋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和特色。
总结
城中村改造产业前景光明,发展潜力巨大。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城中村改造产业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投资者和开发商需要抓住机遇,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产业,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城中村改造做法?
一、规划
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
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
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
2、集体债务审计: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
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拆迁房屋实行实物安置的,应当就地、就近安置。拆迁安置房的建安成本由市建委会同市规划局、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6、改造范围内的其他情况:
不符合规定的其它人口,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自建房屋或购买农宅的,其房屋拆迁不予安置,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户口已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廉租房政策条件的,可在辖区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享受廉租房政策。
(二)户口已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但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廉租房政策条件的,以及户口未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搬迁。
四、建设
1、制定建设方案并审核。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建设规模与标准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建委、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2、自行建设或合作建设。由村集体自行建设或者委托开发商代办及合作建设。
六、城中村改造内容?
城中村改造是指对城市中的村庄进行综合整治和提升,主要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宅改建等方面。
具体包括修建或改善道路、排水系统和供电网络,提供更好的交通和生活便利条件;对破旧房屋进行重建或改造,提升居住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加强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医疗机构等,提供更多社区服务。
综合改造还包括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城中村公共秩序和环境的管控,以更好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七、宁波城中村改造?
宁波市一直在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旨在改善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的整体环境和品质。以下是宁波市城中村改造的一些情况:
1. 改造范围:宁波市的城中村改造范围主要包括老旧小区、棚户区、城市老工业区、老商业区等。
2. 改造方式:宁波市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城中村改造,包括拆迁重建、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
3. 改造目标:宁波市城中村改造的目标是提高城市的整体品质和居住环境,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4. 改造成果:宁波市城中村改造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许多城中村已经完成了改造,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城市的整体环境和品质也得到了提升。
总之,宁波市城中村改造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果。
八、如何科学地改造「城中村」?
深圳这座城市已经很久没有引起热议的展览活动了,暂停、延期、取消的活动通知使人意兴阑珊,不过按照原有的城市艺术日程,这里将要迎来一场“盛会”——第九届深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UABB),透过展览让公众继续关注城市的变化和发展。
回到2017年,当年UABB以“城市共生”为题,选取了多个城中村作为展览场地进行改造,大梅沙村则被选为盐田区的分展场,上启艺术与南沙原创合作以“村市(是)厨房”为主题在此改造建筑、举办一系列展期活动,以艺术盛事激活了当地的消极空间。双年展结束后,上启艺术开启了“迁徙当代”国际驻留计划,邀请艺术家感受这片区域的同进行研究创作,通过讲座、论坛、工作坊和工作室开放,与民众深入交流。
大梅沙村也根据片区的改造升级计划,以“滨海文旅艺术小镇”为主题进行运营。村里陆续举办了丰富的艺术活动,如深圳青年艺术周的 “大梅沙计划”、33空间的“回到大梅沙”驻地计划,为居民带来持续的艺术体验,让艺术与在地文化进行双向对话。
四年后的今天,以艺术为名的大梅沙村现状如何?什么样的人在村内停留,又因何离开?它在这几年经历了什么样的变化?为了持续对城市改造更新的观察,上启艺术带着问题重访大梅沙村,重新收集这个城中村的日常生活,梳理艺术介入后的城中村纵横交错的演变进程,思考艺术进入社区后应当如何发展。
大梅沙村位于旅游片区,四周是作为深圳观光名片的大梅沙海滨公园及配套设施,度假酒店、购物中心和海洋公园,构成了深圳人的“周末乐园”,主要交通要道在周末迎接超出盐田区居民数倍的游客,因此时常堵塞,同时附近的地铁施工围栏也为从大梅沙村到海滩不到百米的路程增添了不少交通障碍。
由于疫情管控,大梅沙村的主入口也封闭起来,只留下村子左右两侧的两个小通行口,除了在巷道中风驰电掣的外卖小哥,村子里没有多少往来的游客。从侧道进来时,途经多个双年展改造过的建筑,外部的挂牌显示出它们曾是走文艺路线的连锁品牌:某企业旗下“My系列”的酒吧、民宿和咖啡店,其它改造过的建筑或出租或闲置,落灰的玻璃和破败的外墙透露出这些空间已多日没有营业,楼群在时间和用途的转变下,曾经的改造痕迹已所剩无几。而在艺术小镇为名的综合整治工程后,大梅沙村摆上了不少卡通雕塑,楼栋的墙面上也被绘上情节丰富的海洋故事,按部就班地迎接游客的打卡。
在隔离政策下,立志成为游客胜地的艺术小镇显得萧条凋敝,而作为城中村,远离市区的大梅沙则呈现另一番模样:虽然它经历了城市化进程,却没有发展出典型城中村的握手楼,仍然保留了不同时期的本地建筑。根据大梅沙村实业股份公司邓经理介绍:“这里的一层建筑是50年代前建成的瓦片房,所以比较老旧;二层的建筑为八十年代建成的石米屋,三层的马赛克房则为90年代的产物,其余的高层住宅则是后期建成的商品房和村委统建楼。”
邻里街坊的生活在这些小楼中酝酿出生活的烟火气,随处可见的公共晾衣区、榕树广场下歇脚的村民和路边玩耍的儿童,串联起有条不紊、风平浪静的村庄生活。
在平静生活的另一面则是抬升的租金。地产公司在村子的东西两侧租下数十栋楼房,改造为民宿和公寓,分别面向附近的游客以及企业员工招租。地产公司的入驻使本地的房租价格有所上涨,间接地收窄了当地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租住选项。
村子尽头是原菜田地临时展览馆,在双年展后被企业承包,与村里合作运营大梅沙美术馆,在2019年到2021年间举办了不少文艺活动,与各大机构合作挖掘在地文化。但在疫情冲击和企业撤资后,展览馆无人接手,一度成为闲置的仓库。
大梅沙村近两年来的处境已经跟当初设想的盛况大为不同,在广场处的超商老板在当地六年多了,见证着双年展进驻前后的村子变化,她表示这里的房租越来越高,不少租客选择离开,出入不便也导致游客很少进村消费,村里在没有活动的情况下基本无人问津。
邓经理则表示不止是梅沙村,整体片区的营商环境都十分萎靡,时刻变动的情况让商家无力招架。但其中仍有选择留下的人,村里的生活气息吸引着他们,他们在此地积极寻找出路。大梅沙精酿啤酒店的店主在大梅沙已开店两、三年,他很喜欢村里悠然自得的生活氛围,面对当前的艰难形势表示愿意留下。精酿啤酒店前身是品牌连锁酒馆,在企业撤资后,店主接下店面,独立经营,尽管疫情后游客量锐减,但他积极向外拓展,为周边餐饮业、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也与村里的咖啡店合作,共同打造大梅沙的餐饮文化。
“大梅沙村一定会跟着好起来的”,邓经理同样对未来抱有信心,他在等待疫情缓解后的良机:地铁开通、沙滩和附近的游乐设施逐步整改、建成开放,梅沙片区将成为丰富立体的综合旅游区,留住更多的游客,为大梅沙村带来更好的发展机会。
原菜田地临时展览馆几经易手,现在改名为雅拉艺术中心,由新的画廊品牌进行运营,打算为村里营造一个可持续的文艺生活。刚从海外归国的画廊主说她从村股份公司承包下该空间,不清楚大梅沙村的改造历程,但对双年展略有耳闻。她将展场空间分割成几个区域,打造成一个集画廊空间、小剧场、咖啡厅、民宿、餐厅的艺术综合体,希望为大梅沙村增加一个可以歇脚放松、欣赏美学的过渡空间。参与过双年展改造的唐卡艺术工作室也在持续运营中,开办工作室的夫妇两人将民族文化带入大梅沙村,试图丰富本地文化,构建一个多元的文化生态。
在众声喧哗之下,具体的问题都围绕着游客和在建的工程,而在地居民的精神生活则隐身了。其实村民的日常生活甚少与本土的艺术场所产生交集,大部分活动也与居民关注的议题脱节。目前村中的人气场所是后来建成的新篮球场,炎热的下午仍有放假的学生在里面打球,不难想象村民聚集于此的热闹情景。在非活动与节庆的日常里,村民在村中心的大榕树广场下歇脚,在楼栋的台阶上乘凉聊天,而不是喝咖啡或绘制唐卡。
以外来专业者的的观察和艺术行动,可以达到环境美化的成效,也可以潜移默化地凸显社区特色,但是缤纷多彩的墙绘、数次易手的艺术空间和短期的展览活动,远远未到艺术进入社区后进行文化再生的深度。而以发展旅游产业为前提的文化改造,则无法与村民关切的具体社区议题产生联系,频繁流动的人口使这里缺少了更野生的、多层次的城市生态和“自我造血”的文化土壤。
文化营造是个漫长而持续的过程,社区每个发展阶段都面对着不同的问题,需要以多元方式进行介入,以提升居民的意识和对社区的认同,吸引不同的社会群体扎根此地,在这里的文化土壤中持续生长,营造出充满活力的文化氛围。
但无论是展览、艺术驻留计划还是艺术小镇的改造,都是希望达到地区振兴或地方再生的手段,真正的目的仍是在于关注人本身。社区需要什么样的艺术?如何将艺术从个人品位转入公共领域?目前我们仍需持续思考,如何让艺术进入到在地居民的日常生活中。
上启艺术在大梅沙做过的项目
九、深圳国高认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呢?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对新认定的生产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八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原有“二免六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外,增加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 7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实,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返还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之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返还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经过消化、吸收的新项目投产后,不论该企业以前年度是否享受过所得税减免优惠,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税务部门批准,该项目所获利润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已分红或者转让的,按实际收益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增值税,可以上一年为基数,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从1998年起(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从被认定之年算起)三年内由市财政部门返还50%,属于国家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生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三年内;省市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生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两年内,经市有关部门审定,由市财政部门对该产品新增利润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实行全额返还,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返还50%.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转让及其技术成果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所得,年净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上述技术成果转让及其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所签订的技术合同免征印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五年内免征房产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科研、生产用地,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以及相关收费;契税由财政部门按实际交纳额给予返还。 高新技术企业可按当年销售额的3%-5%提取技术开发费用。对从事集成电路、移动通信和程控交换机、软件、电子计算机、生物技术和新材料等产品生产的企业,经批准可按5%-10%的比例提取。所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未使用完的,余额可结转下一年度,实行差额补提。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生产和科研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有关制度规定,实行加速折旧,以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十、深圳国家高新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征收所得税。
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我市除享有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外,配合我市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导向,在国家给予特区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深圳市政府制定了自已所特有的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
企业所得税:
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来我市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凡在我市注册、对我市高新技术领哉的投资额占其总投资额的比重不低于70%的,比照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及其它优惠政策。并可按当年总收益的3%-5%提取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以前年度和当年投资性亏损。风险补偿金余额可按年度结转,但其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年末净资产的10%.
对新认定的生产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八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原有"二免六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外,增加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实,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之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技术经过消化、吸收的新项目投产后,不论该企业以前是否享受过所得税减免优惠,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税务部门批准,该项目所获利润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属于国家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三年内;省市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两年内,经市有关部门审定,由市财政部门对该产品新增利润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实行全额返还。
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转让及其技术成果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年净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可按当年销售额的3%-5%提取技术开发费用。对从事集成电路、移动通信和程控交换机、软件、电子计算机、生物技术和新材料等产品的企业,经批准可按5%-10%的比例提取。所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未使用完的,余额可结转下一年度,实行差额补提。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生产和科研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有关制度规定,实行加速折旧,以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个人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已分红或者转让的,按实际收益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五年免征营业税;之后三所,减半征收营业税。
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转让及其技术成果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增值税:
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五年返还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之后三年,返还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增值税,可以上一年为基数,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从1998年起(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从被认定之年算起)三年内由市财政部门返还50%.
属于国家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三年内;省市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两年内,经市有关部门审定,由市财政部门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返还50%.
经市科技主管部门鉴定,属于我市注册企业自行开发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的计算机软件,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由市财政部门对该产品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全额返还企业。
房产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五年内免征房产税。
印花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所签订的技术合同免征印花税。
契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科研、生产用地,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以及相关收费;契税由财政部门按实际交纳额给予返还。
其它:
国家政策若有重大调整,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将予以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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