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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村违建拆除规定?

142 2024-08-28 03:37 admin   手机版

一、山西农村违建拆除规定?

2021年违建拆除新规:违章建筑是可以强拆的。并且拆除违章建筑是符合法规的,不用给予赔偿。有些建筑属于违建但是不会被拆,例如强拆会影响建筑物主体安全的、因为技术有限没有办法拆除的、强拆会导致公共利益收到危害的等等。

二、广西实行农村违建拆除吗?

是的,广西近年来一直在加大对农村违建的整治力度,包括对非法占地、非法建筑、违规扩建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据官方媒体报道,广西已经多次发起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广西也会进行规划,建立农村建设用地规划体系,对乱占耕地、盲目扩大村庄规模等问题加强管控,保障农村环境的良好和谐。

需要注意的是,广西对于不同类型的违建,处理方式也会有所区别,比如部分符合法规要求的民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合法化处理。但对那些违规占地、超建、超容,侵犯土地资源、安全等问题的大规模违建,一般会进行拆除,恢复土地资源的原貌。

三、农村违建拆除时间表?

农村建房拆除没有时间限制。

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的建房也按照村委会的规划统一布置,统一安排,绝对不允许私自乱建。如果没有村委会的审批手续,自己私自乱建,特别是在工地上建筑永久性的房子。这样严重的违犯了村规民约,无条件拆除,没有时间规定。

四、农村违建拆除程序和流程?

一.村违建的认定与拆除法定流程:立案,调查,决定,送达和执行。

二 1.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2 .调查。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2)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山西省农村违建拆除规定?

不在宅基地建房就是违建,不能在耕地上建房,建房更是违建。

六、农村违建拆除通知书范文?

某某某:

经查,你所建房屋未履行审批手续,属违建。根据有关规定,限你5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某某某某某单位

年月日

七、农村违建拆除补偿协议书?

尊敬的相关方,根据农村违建拆除补偿政策,我们制定了一份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您进行合理的拆除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安置补助等。同时,我们将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请您详细阅读协议内容,并在同意的情况下签署。

我们将尽力保证协议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以促进农村违建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八、2021年农村违建拆除政策怎么定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属于违建: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65条规定,国有土地上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及集体土地上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分别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或负责集中执法的城市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违法建筑认定,并进行限期改正或拆除的处置。

2021年国家拆违建政策这两点一定要了解:

1、无证≠违建

并不是所有无证房都是违建,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无证房屋应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区别对待,按照“比例原则”合理处置。

其实,无证房屋产生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历史政策原因所致,有的是政府不守承诺所致,有的是房屋所有人自己的过失或故意为之。对“无证房屋”性质的认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历史政策等因素来确定,不得一刀切,一律认定为“违建”。因此,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系无证房屋,征收方不能直接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建而实施强拆,更不能不给任何补偿。

2、违建一定要拆吗?

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律拆除:

(1)违法建筑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并不严重,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改正的无须拆除.

(2)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严重,但却不能拆除的,即拆除违法建设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因当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无批建手续或翻建手续,但属于村民唯一住宅的情形。

(4)建设行为人因招商引资或行政允诺而建设的建筑物,不宜简单认定为违法建筑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结合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从维护政府公信力角度允许采取补救措施合法化。

(5)1984年《城市规划条例》施行以前,因尚无规划许可制度要求,当时的建设行为可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就不能认为此前形成的无证房屋是违法建筑并要求拆除。

九、农村违建拆除通知书怎么办?

明确违建建筑,违建原因,自拆时间期限,不执行的后果,:下发通知的单位,时间。

十、农村违建厂房拆除程序?

在拆迁中有一个较为普遍的奇怪现象,一拆迁就往往要查处违章建筑,不拆迁好像就没有违章建筑。实践中,在拆迁的时候,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发现无证房屋就说是违章建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求建房人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就组织人员进行强拆。这种做法对不对呢?从法律上讲,认定和拆除违章建筑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这些程序是怎样进行的呢?在这些程序中被处罚的人又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关于这些问题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第一步,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

一是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比如北京,城管部门是得到北京市政府的授权的,所以那个有名的人济山庄的违章建筑就是城管要求限期自行拆除的。

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除了上述部门,其他部门都没有权利查处违章建筑。实践中有国土局或者国土所、住房和城乡局、房管局等来查处违章建筑的,这是错误的。

第二步,调查程序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第二、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第三,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一是不要害怕,绝大部分拆迁户一见到政府人员询问或是调查就吓个半死,这是十分要不得的,因为在恐惧和害怕中往往会出错。二是不该说的不要说,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会用威逼利诱的手段让你说一些方便他们调查的话,比如如果你不老实交代会从严处理等等。三是在笔录上签字要小心谨慎。在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执法人员让你签字时,你一定要看清笔录上的内容,如果发现内容与你说的或者与事实不符时,一定要求他们修改,执法人员嫌麻烦不愿意修改的话,建议你就不要签字。如果你确认笔录没有问题你要签字的话,要注意:一是笔录如果是几页纸的话,你一定要每页都要签字;二是在最后签字的时候一定要顶着笔录的内容签字不要留太大的空间,以防止他们事后背着你再添加内容;三是不要忘了写上日期。

第三步,决定程序

第一、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第二,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对于听证程序,建议被处罚人还是要重视一下不要错过这个程序。错过这个程序,虽然可以在这之后的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得到救济。但我建议你还是不要错过听证。

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于这个程序,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签收。很多人认为自己不签收,这个处罚决定书对自己就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是错误的,现行法律规定,如果你拒绝接收处法律文书,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你的住所即视为送达;也可以把法律文书留在受你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看到没有,没有签收照样可以对你发生法律效力。

二是积极应对处罚决定书。如果你错过了听证程序,也不要紧。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自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你可以在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强烈建议你千万不能再错过了,否则事实上政府部门认定你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是违法的,但你要错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个程序的话,那么政府处罚你错了也变成是对的了。

三是建议聘请律师维权。因为这是一个法律程序,非专业人士驾驭不了。在此,我再次提醒各位拆迁户两点:第一,隔行如隔山。法律不是你在网上或者书店中看到的法律条文,也不是某个权威学者对法律的解读,更不是法律课堂上的理论讲解。甚至可以这样说,同样是律师,如果他不是专业从事拆迁的律师,对拆迁业务来讲,这位律师也是外行,就别说在遇到拆迁的时候临时下功夫苦读熟读拆迁相关法律的拆迁户了。我们每个月都能接触到拆迁户自己照猫画虎式的进行维权到无法操作时向我们求助的情形,更糟糕的是90%以上这种情形我们也无能为力了,原因就是他把法律程序操作的已经不可挽救了,由于时间的原因,我无法一一罗列他们的错误之处供大家借鉴。我只想对这样的人说,不要拿自己的重大利益当儿戏当自己法律水平的试验品。第二,最好聘请外省律师。这个不是外地律师水平高的问题,而是拆迁都是当地政府主导的,当地律师往往会受到干预。如果聘请外省律师就可以很好的避免这个问题。具体聘请外地的哪个律师,我给不了你很好的建议,这个需要你自己去睁大眼睛去选择。

四是只有在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形:一种就是你不进行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过了三个月,处罚决定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另一种是你在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接着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只有在这两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下才可以拆除违章建筑,言下之意就是说发现了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无证的房屋后,不是说拆就拆的,而是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以拆除。

详细请咨询专业律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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