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指数=综合指数/100*8
计分方法为:水平指数=(实际值-最小值)/极差×40+60,发屐指数=(净增实际值-净增最小值)/极差×40+60,最后合成综合指数:综合指数=水平指数×40%+发展指数×60%,乡村振兴指数得分=综合指数/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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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指数=综合指数/100*8
计分方法为:水平指数=(实际值-最小值)/极差×40+60,发屐指数=(净增实际值-净增最小值)/极差×40+60,最后合成综合指数:综合指数=水平指数×40%+发展指数×60%,乡村振兴指数得分=综合指数/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