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中农村,乡村治理体制日益向精细化转变,典型体现在村干部坐班制、职责分工、绩效考核、问责体制四个方面。
制度精细化多发生在发达地区的农村,其动力来自于规范权力运作的政治目标。不过,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制度精细化在两个层面与乡村社会发生互动:一是面对乡土性与非程式化的乡村社会,制度精细化在实践中可能会导致过度治理和治理真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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